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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领取海淀区2018年春季 第一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

 Apr 25, 2018 4:34:53 PM   847人
各申请人员:
2018年春季第一次海淀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。根据整体工作安排,定于2018年4月26日、27日、28日三天发放教师资格证书。为了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,请认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。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领取证书时间:
上午9:00—11:30   下午13:30—16:30
二、地点:
海淀区教委一站式办公室(地址: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南411室)
参考公交路线: 425、740、121、982、360、751、983、运通(109、101、114、113),南坞站下车往南走50米。
三、领取凭证:
1.应届毕业生:申请人本人的毕业证书(非学位证书),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;
2.非应届毕业生: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;
3.补办换发人员: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。
四、领取材料内容
1、通过认定人员领取以下材料:
(1)认定人员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份(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);
(2)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2、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领取补办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原申请表一份。
五、咨询电话: 88487342
注:
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亲自领取,可委托他人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,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委托书及受理通知书代领。
海淀区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
转载自:海淀教育